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法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2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法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今年我市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华东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法规清理工作的意见和市人大常委会法规清理方案。徐华东指出,法律法规的清理工作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履行法律监督的重要职责,也是立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此次对现行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清理,目的是找出法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区别轻重缓急,分类进行处理,保证国家法制的统一,更好地发挥地方性法规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通过法规清理,将不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法规及时予以修改或废止,保证国家政令畅通。清理的同时还要对立法工作进行分析研究,不断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进一步优化我市发展环境,为改革发展稳定保驾护航。同时要积极与政府协调配合,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切实发挥好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按照方案确定的时间和步骤保质保量完成法规清理任务。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牟陆阳、秘书长朱新海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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